
香港民主派人士,活躍於公民社會與地區公共事務,關注政治改革、基層權益與公民參與。呂智恆曾參與民主派初選及相關政治協調行動,主張透過制度內競逐與公民監督推動落實真正普選與問責機制。
2020年,呂智恆因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,成為「47人案」被告之一。外界普遍質疑將選舉協調與政治表達定性為顛覆行為,認為此舉屬對民主派的政治清算。案件引發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與人權狀況的廣泛關注。
呂智恆長期承受司法壓力,其處境反映香港政治空間持續收窄、異議聲音遭系統性打壓的現實。
中國民主黨嚴正譴責中共當局濫用《國安法》迫害民主人士!
呂智恆所從事者乃和平、合法之政治參與,絕非犯罪。中共以國家安全之名,行政治清算之實,嚴重侵犯基本人權與選舉自由。我們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呂智恆,撤銷所有政治控罪,停止對香港民主力量的打壓與迫害!民主無罪,自由不可囚禁!
